2019年西安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和程序

2024-05-19 01:18

1. 2019年西安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和程序

 西安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 求职 意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西安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一、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二、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向;
 
   三、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在西安的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停止享受失业金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西安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
 
   一、用人单位应在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办理社保停保手续,申报资料。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二、失业人员本人应在单位申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经办机构在受理申领登记之日起7日内予以审核,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西安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四)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五)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
 
   (六)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

2019年西安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和程序

2. 西安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最新规定

法律分析:
西安失业金领取标准为全市统一标准1755元/月。
一、执行时间: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从2021年5月1日起执行。
二、领取时限:西安目前不能办理失业保险一次性领取,只能按月领取,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
6、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受理条件
1、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不能重新就业,且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可以申请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至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继续领取的标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但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 西安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西安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4. 西安失业险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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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安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及失业金标准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四、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西安市政府下发了《贯彻〈失业保险条例〉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全市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缴费记录制度,并明确规定: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职工和国家机关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均应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按失业人员所在区、县最低工资标准的75%计发。《实施意见》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5%按月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1%缴纳,由所在单位按月代扣代缴。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同期社会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全市社会月平均工资60%作为基数按比例缴纳;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同期社会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全市社会月平均工资300%作为基数按比例缴纳。《实施意见》规定了失业保险待遇的项目和标准:1.失业保险金按失业人员所在区、县最低工资标准的75%计发。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失业保险金月标准的6%领取月医疗补助金。患病需住院治疗的,可按照有关规定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生育补助费。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在生育后90日内持相关证明,经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经办机构审核,可一次性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生育补助费。4.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失业人员领取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前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的按相关规定递增,但连续领取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西安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西安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一、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二、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向;三、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在西安的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停止享受失业金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西安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一、用人单位应在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办理社保停保手续,申报资料。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二、失业人员本人应在单位申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三、经办机构在受理申领登记之日起7日内予以审核,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西安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二)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三)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四)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五)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六)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

5. 西安失业保险金领取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2016年西安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及失业金标准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四、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西安市政府下发了《贯彻〈失业保险条例〉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全市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缴费记录制度,并明确规定: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职工和国家机关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均应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按失业人员所在区、县最低工资标准的75%计发。《实施意见》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5%按月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1%缴纳,由所在单位按月代扣代缴。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同期社会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全市社会月平均工资60%作为基数按比例缴纳;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同期社会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全市社会月平均工资300%作为基数按比例缴纳。《实施意见》规定了失业保险待遇的项目和标准:1.失业保险金按失业人员所在区、县最低工资标准的75%计发。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失业保险金月标准的6%领取月医疗补助金。患病需住院治疗的,可按照有关规定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生育补助费。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在生育后90日内持相关证明,经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经办机构审核,可一次性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生育补助费。4.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失业人员领取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前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的按相关规定递增,但连续领取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西安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西安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一、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二、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向;三、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在西安的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停止享受失业金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西安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一、用人单位应在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办理社保停保手续,申报资料。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二、失业人员本人应在单位申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三、经办机构在受理申领登记之日起7日内予以审核,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西安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二)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三)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四)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五)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六)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

西安失业保险金领取

6. 西安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和标准

一、条件(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二、标准失业金的领取标准如下: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的75%发放;2、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的80%发放;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按最低工资的85%发放;4、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第13个月起,一律按最低工资的75%发放。三、领取流程(一)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二)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7. 西安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一、2022西安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一)、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二)、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二、主动辞职致失业可领失业保险金吗
案例:
广东籍的小张在北京一家公司工作了5年多,公司也比较正规,社保公积金正常缴纳。今年10月份小张打算辞职回广东老家工作,向公司提出了辞职。办理辞职手续时,小张想起缴纳社保中有失业保险一项,自己辞职这段时间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失业金领取可能是很多朋友忽视的问题,一般会认为可以很快找到新工作,辞职这段时间也就算不上失业了。我们在这里提醒大家,失业金领取是有文章可做的。
我们知道,根据劳动法及社会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我们所说的“三险”或“五险”,其中就包含了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各省市规定不一,可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
按《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那么,哪些情形可以归为“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呢?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把下列情形归为“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1、终止劳动合同的(如合同到期而终止,或单位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符合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其他情况。
如果符合以上情形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由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可以依规定领取失业金。
有朋友会有说,类似于小张的情况,公司没有违法劳动法规的情形,完全是他本人自愿辞职的,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从《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看,本人自愿主动辞职的,不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不可以领取失业金。
但是,根据失业金领取流程,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一般来说,只要提供了能证明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即可以领取失业金,社保机构不会去核查资料的真实与否。
因此,如果自己主动辞职并想要领失业金的,可与单位协商,能否在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时,不要把原因归于个人,这对单位不会有什么损失,你也就可以领取了。
另外,失业金可以按月领取,也可以一次性领取,比如辞职创业或外埠失业人员可以一次性领取,具体视当地规定而定。

西安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8. 西安市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它就行保护伞一样,保证失业人员的生活可以正常进行。失业金领取流程领取标准及期限领取标准:1110元月领取期限: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况有哪几种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人员停止领取失业金情况领取材料
1、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
2、《西安市失业保险手册》
3、《西安市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4、《失业保险金申领认定表》
5、失业人员本人档案
6、两寸照片一张领取流程
(一)、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二)、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