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姓名需要哪些手续?

2024-05-19 01:19

1. 修改姓名需要哪些手续?

改名手续如下:
1、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包括户籍证明,学校证明,出生证明等)。如父母离异的也只需要监护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
2、成年人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相关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即可。
3、具体办理流程:写一个改名申请提交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科登记,在7-14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
4、写更名申请(更名申请:XXX户籍部门,我叫xxx,性别,男,1997年1月1日出生,现年18周岁,因周围四邻重名二人,给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XXX,望批准!2015年11月29日)
5、单位、街道或学校证明(只须证明有你这个人就可以,不必证明重名的事)
6、到所在的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填写表格,工作人员盖章,管片xxx签字,所长xxx签字。
7、到所在地的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
8、超过16周岁就应该公证的。
9、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申请新的身份证。
10、需要的资料:户口簿,2张一寸照片,新户口簿工本费。

修改姓名需要哪些手续?

2. 更改姓名需要什么手续?

每个公民都有自己的名字,法律也都赋予每个公民姓名权,更改姓名是每个公民的权利。

3. 更改姓名需要什么手续

我给你提供资料和亲身经历
必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更改.挺麻烦的.你想更改身份证的名字,首先要更改户口簿上的名字。 
每个公民都有自己的名字,法律也都赋予每个公民姓名权,更改姓名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但姓名是一个人的重要标志,是人与人相互区别相互识别的主要手段,如果每个人的名字都经常变动将会造成户籍管理乃至整个社会的混乱。所以国家对人的名字有着较为严格的管理,既不许公民随便取名也不许任意改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如果是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根据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有特殊情况的,凭有关证明,可以更改姓名。但是正在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其他正在羁押的人员,不予更改姓名
首先告诉你,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去改(也就是派出所),只需交新户口簿的工本费14元,没有其他费用,如果你超过16周岁,如果需要公证,工整费是200,手续是比较麻烦,不过要是顺利一天就办完的,就怕办事人员不在岗不守摊儿,下面我来教你更改名字的具体步骤: 
1:写更名申请(更名申请 XXX派出所,我叫XXX,性别,?,某年某月某日出生,现年N周岁,因周围四邻重名N人,给学习.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XXX,望批准.申请人 XXX 某年某月某日) 
2:街道或单位的证明 (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公证(按要求超过16周岁要公证的,不过不是很严格,你可以先不公证,可以节省公证费200元的呀)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 (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8:需要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2张1寸照片,工本费14 
(不用担心的,因为新户口本上有"曾用名"一栏的,你以前使用过的名字上面有记载的,你更名期间的一切资料户籍部门是要存档保管的,放心好了,不会给以后带来任何麻烦的,因为我给朋友和自己的两个孩子都改过名字的!!!) 
祝您开心!!!

更改姓名需要什么手续

4. 姓名更改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改名字需要的手续: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5. 更改姓名需要什么手续

更改名字需要如下手续:未成年人变更姓名,首先需要父母就变更姓名协商一致,然后共同前往子女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成年人一般可自行提交变更材料,向户籍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更改姓名需要什么手续

6. 姓名修改,需要什么手续

关于改名问题有规定的: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口登记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还需要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正当理由”通常指: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的等;4、父母离婚需要更改姓氏的。 

公民变更姓名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在实际操作中是很难改变的,改名字带来的弊端和麻烦太多了,所以公安机关很难批准.而且现在户口信息微机联网,改名字需要县区级公安机关以上部门批准. 

如果你没有很硬的理由和关系是很难改的,即便是你改了,重新办了身份证,别的证件就都作废了,重新办,也很麻烦. 

具体程序:本人提申请,经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同意,有单位的单位出证明同意,在校学生还需要学校同意的书面材料,把材料准备齐到派出所找管片民警填一份变更户籍的表格,经过审查后未发现你有劣迹前科,然后找派出所所长批准,再到县级公安机关找户政科科长批准,再到主管局长批准后才可以回派出所改名字。

7. 更改姓名要什么手续

(一)办理手续:
1、书面申请报告;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符合办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办理条件: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属未成年人的,应当经未成年人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并共同到场;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氏:
(1)因血亲关系在父姓和母姓之间变更的;
(2)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
(3)未成年子女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
(4)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变更姓氏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名字:
(1)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2)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3)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4)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情形。
3、对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的未成年人姓名变更,按以下情形办理:
(1)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申请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2)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申请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
(3)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1)正在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2)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
(3)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父母未能达成协议的;
(4)变更姓名或者更正出生日期未满三年的。
办理程序:派出所受理后,经调查核实报报县(县、区)局审批后办理。

更改姓名要什么手续

8. 姓名更改需要什么手续

1、年满十八岁的人申请姓名更改的:
(1)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开具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必须要本人去办理,并随带户口本、身份证,印制一个十指的指模,大约需要一个星期左右可取证明;
(2)准备两张一寸本人近期照片,到当地派出所领取两张《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空白表,并按照规定要求填写清楚、正确;
(3)将《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拿到所在的村委会(乡镇)或居委会(街道)签字盖章,并请村委会(乡镇)或居委会(街道)出具证明。如果是有单位的,单位均要出具证明;
(4)本人写好一份户籍改名字申请书,并随带上述证明以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需要派出所和县(市、区)公安局(一般均需3人以上)全部签署同意意见后才算办理完毕,然后即可办理新的身份证。
2、未满十八岁的人申请姓名更改的:
(1)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需要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
(4)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一、更改名字需要的资料如下:
1、本人或者父母申请;
2、户口本;
3、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
5、其他证明。
二、成人更改姓名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2、理由要充分;
3、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总而言之,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成年人是_更改姓名的程序是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要进行姓名更改,那么所需要的手续是到派出所进行变更登记和办理,当事人应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来进行手续的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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